一、材料一般要求
阀体、阀盖、法兰的材料,应根据使用条件和制造要求选用,并应符合 GB 12228、GB 12229、GB 12230 和 GB 3077 的规定。
螺母、螺栓、螺柱材料可用 A5、25、35、30CrMoA 和 40MnVB 等,应根据使用压力和温度选用,并应符合 GB 700、GB 699 和 GB 3077 的规定。
精密铸造件不得用于公称压力 PN > 10.0MPa 的阀门。
对下列各种情况应注意材料可能发生石墨化:
碳素钢约高于 425℃ 时;
碳钼钢约高于 470℃ 时;
铬钼钢(含铬 0.6% 以下)约高于 525℃ 时。
下列各种情况应注意可能发生的过氧反应(起氧化皮):
约高于 565℃ 以上的 1Cr-0.5Mo 钢、1.25Cr-0.5Mo 钢、2Cr-1Mo 钢和 3Cr-1Mo 钢
约高于 595℃ 以上的 5Cr-0.5Mo 钢
二、主要零件材料选用规定
用于输送介质温度为 -20~425℃ 的碳素钢制阀门的主要零件材料,应符合《表 1》的规定。
用于输送介质温度低于或等于 540℃ 的合金钢制阀门的主要零件材料,应符合《表 2》的规定。
用于输送介质温度低于或等于 550℃ 的合金钢制阀门的主要材料,应符合《表 3》的规定。
用于输送介质温度低于或等于 200℃ 的不锈耐酸钢制阀门的主要零件材料,应符合《表 4》的规定。
用于 A、B 级管道且启闭频繁的楔式闸阀的密封面材质,应选用硬质合金材料。
对输送腐蚀性介质管道阀门的主要零件材料如有特殊要求时,应在订货时提出。
与阀盖分开的合金钢,不锈钢制阀门支架材料,应为碳钢或按订货要求确定。
阀门填料和垫片的生产厂,必须经有关密封检测单位对其产品进行性能测试,技术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:
垫片本体表面不应有伤痕,凹凸不平和锈斑等缺陷;
非金属带应均匀突出于金属带,并应光洁平整;
垫片不得进行预压或其他加工,焊点不应有虚焊和过烧等缺陷。